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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爱考网 [2020-5-23]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文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统筹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圆满完成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任务。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不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利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能力素质和创新潜质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分数或等次结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1.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各相关学科负责人和学位点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对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院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问题,协调校防控办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同时学院成立督查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以及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学科(学位点)根据实际情况,创建复试专家库,成立若干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每个复试工作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工作组下分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课(含加试)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复试工作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三、复试方式
2020年我院各招生专业复试形式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名称、操作方法、模拟演练等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浙江农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等四方面,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远程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将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为,该项考核不合格。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复试小组应有专门人员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做好记录,并妥存备查。
3.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满分100分
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组织实施,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约为5分钟。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专业课考核由各硕点按科目做好题库建设、保密等工作。题库试题供考生随机抽取并作答。每名考生专业课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加试说明: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所有加试科目的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参照专业课考核执行。
五、复试规则
1.参加复试的范围及比例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国家线基本要求以及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对于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对于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从达到A类地区国家线的上线生源中,综合考虑考生学科背景、专业(技能)特长、初试成绩等学业因素,择优差额遴选考生进行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1.2。各硕点复试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
  2.考生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相关学院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3.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总分÷5。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普通考生的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4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30%+专业课考核成绩×30 %
加试考生的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4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30%+专业课考核成绩×20%+(加试科目成绩总分÷2)×10%。
六、录取与调剂原则
1.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按专业(领域)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3.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领域),按照国家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具体调剂原则及办法参照《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遴选调剂考生细则》。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科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纪律和要求
  1.复试小组成员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担任。招生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负责申诉处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申诉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8773     申诉邮箱:81915188@qq.com
监督电话:0571-63743997     监督邮箱:190739753@qq.com
九、其他
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0年文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农村发展、法律硕士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文法学院负责解释。
2.以上细则如与国家2020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文法学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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